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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1-11
「偏鄉圓夢服務2014偏鄉學童才藝、課輔活動補助計畫」補助名單
「偏鄉圓夢服務2014偏鄉學童才藝、課輔活動補助計畫」補助名單
(一) 為鼓勵大專院校之青年學生,利用學期週間的課餘時間(非寒暑假)關懷偏遠地區之弱勢族群,特擬訂本補助計畫,盼藉由青年志工的力量,前往偏遠地區舉辦服務性才藝、課輔活動,提供偏鄉孩童更多元的學習與陪伴,並培養青年志工服務學習的精神。
(二) 經本會審核決議,將補助以下1個社團所所提出的服務計畫,補助金額請詳見補助公文:
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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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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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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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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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藝術大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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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藝大藝術服務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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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通過補助的團體請於11/17(一)前提供經費補助的帳戶存摺影本,以確認補助資格(可傳真至(03)433-3377楊高專收,或E-mail至yfy@worldpeace.org.tw,並請來電確認)。補助項目包括交通費(高鐵車票與機票不在補助範圍內)、消耗性教材費、保險費、誤餐費(最高額度每人65元/餐),器材、服裝等購置費用與講師費不予補助。請依原申請計畫書經費項目額度運用經費,不得任意更動;活動單據請開立:社團法人世界和平會;統一編號:18494032。若補助經費統一撥入學校帳戶,則請提供學校「茲收補助款項證明」與「收據影本」,收據正本由校方保存。
(四) 撥款時間分為2次:
◎ 11月(營隊執行前):撥款補助總經費的1/2。
◎ 2月(成果報告等資料繳交確認後):撥款剩餘經費。
(五) 配合事項:
◎ 獲得補助之社團應於活動進行中懸掛本會布條與穿著本會服務背心(活動團體照中也須露出)。
◎ 本會有權使用結案報告內所附照片或相關影音。
◎ 應配合本會作活動的宣傳。建議有新聞稿的撰寫,發佈前內容請先經過本會審核。
(六) 獲補助之社團須於活動結束一個月內,將成果報告(照片須另提供原始檔)以光碟方式,與核銷單據、活動布條、背心一同郵寄至 32084桃園縣中壢市普義路175號2樓楊鳳儀高專收。服務成果將作為本會當年度服務成果。 成果報告表格下載
(七) 倘因故變更服務對象、更改執行地點、時間或取消時,應主動告知,本會有權決定是否維持補助。若營隊過程發現社團未依計畫執行,或將補助經費挪作非計畫之用途,將取消撥款與日後申請資格,並追回已補助的經費。
(八) 相關未盡之事宜,請洽本會高級專員楊鳳儀:03-461-7077分機21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