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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6-29
「2016大專青年暑假偏鄉服務營隊補助計劃」補助名單
(一) 為鼓勵大專院校之青年學生,利用寒暑假期間關懷偏遠地區之弱勢族群,特擬訂本補助計畫,盼藉由青年志工的力量,前往偏遠地區舉辦服務性營隊活動,提供偏鄉孩童更多元的學習,並培養青年志工服務學習的精神。
(二) 經審核決議,服務營隊內容富有主體性、對孩童身心有益,且經費項目符合補助規定,補助以下 2 個社團/系所所提出的服務計畫,補助金額請詳見補助公文:
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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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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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社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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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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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應用科技大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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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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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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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台北教育大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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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學系系學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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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補助項目包括交通費(高鐵車票與機票不在補助範圍內)、消耗性教材費與保險費,其他項目不予補助。請依原申請計畫書經費項目金額運用經費,不得任意變更;活動單據請開立:社團法人世界和平會;統一編號:18494032。若補助經費統一撥入學校帳戶,則請提供學校「茲收補助款項證明」與「原始收據影本」,收據正本由校方保存。
(四)撥款時間:10月底,採一次撥款。成果報告等資料繳交確認無誤後撥款。
(五)配合事項:
(1)獲得補助之社團應於活動進行中懸掛本會布條與穿著本會服務背心(活動團體照中也須露出)。營隊活動期間,和平會同仁將前往了解營隊與學童狀況。本會有權使用結案報告內所附照片或相關影音。
(2)營隊志工(5-10位)須參與由和平會主辦的青年領袖營(研習時間約9~11月),並於活動中作6-10分鐘的活動服務分享報告。
(3)應配合本會作活動的宣傳。建議有新聞稿的撰寫,發佈前內容請先經過本會審核。
(六)獲補助之社團須於105年10月20日前,將成果報告(照片須另提供原始檔)以光碟方式,與核銷單據、匯款帳號、活動布條、背心一同郵寄至 32084桃園市中壢區普義路175號2樓 楊鳳儀高專收。服務成果將作為本會當年度服務成果。下載成果報告表格。
(七)倘因故變更服務對象、更改執行地點、時間或取消時,應主動告知,本會有權決定是否維持補助。若營隊過程發現社團未依計畫執行,或將補助經費挪作非計畫之用途,將取消撥款與日後申請資格,並追回已補助的經費。
(八)相關未盡之事宜,請洽本會專員楊鳳儀:03-461-7077分機217。